是的,當然,愛有許多種形式,但是愛並不完全是你常常誤以為是的那種個人看法。
是的,愛是種慈悲,這樣就有個問題了:愛不是感覺對不起某個人。
感覺對不起自己不是你的最佳選項,為什麼你就認為你覺得對不起某人就是應該的呢?
如果你想愛某個人,不要帶著憐憫,憐憫是種居高臨下。
如果你覺得快樂,也不要暴露出來,沒有人需要你的憐憫,啊,“你好可憐,”啊,“我好可憐,”這起不到什麼作用。
你的冰箱裡有食物時,你餓了,你不會因為你的飢餓而坐下痛哭,你肯定會立刻起身做個三明治塞到肚子裡。
如果其他某個人餓了,你不要坐在那裡拍著他的手噓噓個不停,你應當起來給他做個三明治。
當某個人痛哭的時候,不是說你也要與他一起痛哭才是慈悲,陪著他是另外一回事。
保持安靜最好,不要覺得世界需要你來拯救。
我也不建議你輕描淡寫他人的痛苦,彷彿他與你無關似的,你無權那麼做。
不要利用他人的悲傷,不要用他的悲傷來掩飾自己,不要視自己為解決問題的答案。
淡定。雖然,某人需要幫助,但不表示你就能認為他們需要你。
要知道,不是你需要從那時正在經歷麻煩的那個人那裡得到什麼,不要執著地將自己當成一個施捨人。
愛不是你認為的相當個性化的事情,愛不是你善心的展示,你不要堆積你的愛,彷彿你高高在上似的。
佛陀以他的笑容來為人療傷,他沒有說,“你真可憐。”
基督也沒有這麼說過,基督沒有對瘸子說,“哦,太糟糕了,你不能走路。”
他也沒有對痲風病人說,“那不是很可怕嗎?”基督視疾病和痛苦為一種更高的體會。
為他人的苦難痛哭或許會讓你好受一點,但是這不能療傷,還可能阻礙他的癒合。
幫助不是件隨意的事情,療癒不是感到對不起他人。
覺得對不起自己或他人不是一個高水平的振動,覺得對不起人會讓遺憾更深。
當你覺得對不起自己或其他的某個人時,你是在表達:“你可憐無助。哦, 親愛的,你也是個受害者。”
遠離受害者這種意識,確實,不該提倡這種意識。
如果你要為他人做好事,不要將自己當成禮物來展示給他人。
你是件禮物,但是你卻不能將自己象藥膏一樣塗沫開來。
你不是慈悲的一個象徵,你不是個救世主,你不是件必需品,你不會像個空想家那樣去指手劃腳。
你不該隨意對每個人施加影響,彷彿你就是甜蜜這世界的甜味劑一般。
祝福每一個人,但是不要招搖,蜂蜜也可以很甜,你不該將自己視為女慈善家。
給予而不是救助,給就快樂地去給,不要四處炫耀你的功勞,你不是滿足他人需求的責任人,不要像小傑克·霍納一樣坐到角落裡,拿一顆楊梅說,“我是多好的一個男孩呀。”
至於你自己,你不可能解決其他每個人感知上的需求,不要高估自己。